从情绪共鸣走向审美成长
近年来,“情绪价值”成为文化生活中的高频词。无论是跨城奔赴演唱会,还是走进博物馆、美术馆或沉浸式演出空间,人们越来越愿意为能够带来情感慰藉、身份认同和精神放松的文化产品与艺术体验付费。这并非文艺审美的退化,而是当代大众文化需求变化的真实呈现,也印证了文艺作用于人心的内在规律。文艺之所以能够打动人,在于它能够进入人的生活经验、情感结构和精神世界。人们在一首歌里唤起青春记忆,在一部电影中照见自我成长,在一次展览或演出中获得情感共鸣,这些都构成了文艺与大众之间最直接、最鲜活的联系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“情绪价值”是文艺贴近生活、回应人民精神需求的重要入口。
但是,当“情绪价值”被过度放大,甚至成为衡量文艺作品和文化产品的主要尺度时,文艺就有可能被简化为即时安慰和情绪刺激。比如,部分微短剧和短视频善于捕捉职场压力、婚恋困惑、家庭关系等社会情绪,并通过强化矛盾冲突和情感宣泄获得传播效果。这类作品能够迅速触发共鸣,但如果缺少对现实生活的持续深入观察,便容易停留在即时满足层面。情绪共鸣固然重要,但情绪价值并不等同于审美价值。前者更多回应的是“此刻我是否被触动、被安慰、被释放”,后者则进一步关涉“这种触动能否带来更丰富的感受、更深刻的理解和更持久的精神滋养”。如果文艺只停留在情绪供给层面,而不能进一步打开审美空间、提升精神境界,就容易陷入“热闹有余、余味不足”的困境。
文艺的职责不仅在于安放情绪,更在于提升情绪。真正有生命力的作品往往不回避大众的情绪需求,而是能够将这种需求转化为更高层次的审美经验。影片《哪吒之魔童闹海》通过人物命运、亲情羁绊和成长主题激发观众的情感共鸣,但其打动人之处并不只在于热血场面和情绪释放,更在于通过人物选择和价值冲突,把“不被定义”的情绪诉求转化为责任、担当与自我超越的审美表达。优秀作品的可贵之处不仅在于“懂我”,更在于引导人们超越一时情绪,看见更广阔的人生和价值。情绪共鸣是走近观众的桥梁,而审美成长则是文艺抵达人心的路径。
从情绪共鸣走向审美成长,应成为新大众文艺发展的重要方向。新大众文艺之“新”不能只理解为传播方式和互动形式之新,更应理解为大众审美经验的丰富和提升。大众性不是降低艺术标准,人民性也不是简单迎合情绪偏好。把情绪体验转化为审美体验,把即时共鸣升华为精神共鸣,把文化消费引向审美参与,应成为新大众文艺发展的着力点。
要让情绪成为审美的入口,而非终点。许多优秀作品之所以能够“破圈”,往往是因为它们首先在情感层面与观众建立了连接,亲情、友情、成长、乡愁等主题反复出现在大众文艺中,正因为它们植根于现实生活,容易激发广泛共鸣。但情绪共鸣本身并不等于审美成长,一部作品能否产生持久影响,取决于能否引导观众获得更丰富的审美感受和价值思考。因此,文艺创作既要善于发现和表达真实情感,也要通过艺术表达赋予情绪更深层次的内涵,引导观众从情绪触动走向审美体悟。
要让艺术创造超越即时满足。情绪共鸣之所以能够进一步转化为审美成长,关键在于艺术创造所赋予作品的精神深度和审美品质。创作者要善于通过人物塑造和叙事表达对作品情感进行提炼升华,把个体感受转化为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生体验,把瞬时触动延伸为持续思考。优秀作品之所以能够超越一时热度,并非仅仅依赖情绪表达的强烈程度,而是在情绪中融入了对生活、人性和时代的观察,观众在其中获得的不仅是情绪释放,更是精神收获。
要让文化消费转化为审美参与。越来越多年轻人走进剧场、展馆、文博空间,但文化消费的增加,并不必然意味着审美能力的提升。走进艺术空间只是开始,更重要的是在欣赏和体验中形成深入的理解与感受。现实中,一些观众在展厅里匆匆拍照后离开,也有观众在作品前驻足、聆听,了解背后的故事、技法和情感世界。对文艺工作者和文化机构而言,仅提供“可拍照”“可打卡”的消费场景远远不够,还需要以高质量内容和现场体验,引导观众从被动观看转向主动参与,从短暂体验转向持续关注。当观众愿意停下来、看进去、想下去,文化消费才可能沉淀为审美经验。
受众对情绪价值的重视,提示着我们要进一步审视文艺与大众生活的关系。当下的文艺创作,既要听见大众情绪的声音,也要抵达情绪背后的精神需要。情绪共鸣使文艺走近大众,审美成长则使文艺真正留在大众心中。唯有把二者统一起来,新大众文艺才能在热闹之外形成品质,在流行之中沉淀价值,进而不断提升人民的审美品位和精神境界。
作者系中国艺术研究院文化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